關于開展教職工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及校園通行標識牌安裝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易俊發布時間:2024-08-29瀏覽次數:6321

各學院(部)、各部門、各單位:

為了更好地保障教職工安全出行,創建更加文明有序的校園交通環境,依據《江漢大學校園道路交通管理辦法》《江漢大學校園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學校擬于近期開展教職工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及校園通行標識牌安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對象

1.主校區學校教職工(含離退休人員)。

2.學校及校屬各單位聘請的有效合同期內的合同制員工。

3.駐校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含校內商戶)。

二、辦理條件

2024829日(含)前已申領武漢市電動自行車號牌、牌證齊全、車主為本人或確系本人實際使用的電動自行車。

三、登記方式

方式一:教職工通過“江漢大學-“信息門戶-網上師生服務大廳”-點擊中間的搜索-“公共服務”-進入“校園交通服務平臺”,按流程完成登記。


方式二:通過微信公眾號“江漢大學”-“微服務”-“校園交通服務平臺”-“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管理系統”“教職工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進入登記系統,按流程完成登記。

方式三:單位自聘人員及駐校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含校內商戶)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系統,按流程完成登記。

或登錄微信公眾號“江漢大學”-“校園交通服務平臺”- 選擇“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管理系統”-“非師生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進入登記系統,按流程完成登記及申請。

4.登錄流程:使用人申請→二級單位審核→保衛處核準→預約上牌→現場驗車安裝電動自行車校園通行標識牌。

注:二級單位(各學院、各部門、各單位)91日前確定審核人員,并將人員名單報保衛處交通秩序管理科備案。

四、登記期限

1.2024829日至930

2.101日起,原則上不再辦理個人電動自行車登記。

五、校園通行標識牌安裝

1.2024918教職工、單位自聘人員、駐校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含校內商戶)可通過登記渠道查詢選擇預約上牌時間。

2.申請人本人攜帶相關證照(校園卡、身份證、電動自行車行駛證等)將電動自行車交交管部門和保衛處進行現場審驗車輛后核發并安裝電動自行車通行標識牌以預約時間為準。

3.上牌地點:師生服務中心西門。

六、校園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

1.1020日起,校園電動自行車管理系統試運行,進入校門將實行車輛驗牌通行。

2.111日起,校園電動自行車管理系統正式運行,未安裝通行標識牌的電動自行車禁止進入校園及在校內行駛和停放。

3.有效期:電動自行車校園通行標識牌實行有效期管理,教職工有效期暫定3年,單位自聘人員、駐校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含校內商戶)根據勞務合同或相關協議中的工作時間確定校園通行標識牌有效期,有效期滿自動失效。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本次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及安裝校園通行標識牌工作,通知相關人員及時登記上牌,2024930日后將不再受理。

咨詢電話:保衛處交通秩序管理科  84226399


附件1: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流程

附件1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流程(教職工).pdf

附件2: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一問一答

附件2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一問一答(教職工).pdf


保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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