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09-03-24瀏覽次數:4076
各學院、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農歷清明當日)為法定節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4月6日(星期一)。
節日期間,請各學院、各部門、各單位做好穩定安全保衛工作。
附屬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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